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

哲学与生活

哲学就是一门给人智慧、使人聪明的学问。哲学的智慧产生于人类的实践活动。哲学源于人们对实践的追问和对世界的思考。哲学的任务是寻找光明,在人类生活的路途上点起前行的明灯,指导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哲学与世界观、方法论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它所涉及到的问题是关于整个世界的最普遍、最一般的问题。方法论是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观点。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体现世界观。不存在脱离世界观的方法论,也不存在脱离方法论的世界观。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哲学与具体科学

哲学是人类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的各种知识进行概括、总结和反思的一门学问。哲学和具体科学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具体科学的进步推动着哲学的发展;哲学为具体科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即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即思维和存在谁决定谁的问题。对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二是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即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对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人们在生活和实践活动中首先遇到和无法回避的基本问题;是一切哲学都不能回避、必须回答的问题。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本原的,意识的派生的,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它经历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三个发展阶段。

唯心主义认为,意识是本原的,物质依赖于意识,不是物质决定意识,而是意识决定物质。它包括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两种类型。

真正的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

真正的哲学都正确地反映了时代的任务和要求,牢牢的把握了时代的脉搏,正确地总结和概括了时代的实践经验和认识成果;都可以成为这一时代社会变革的先导,推动时代的步伐,指导社会的变革:它可以通过对旧制度和旧思想的批判,更新人的观念,解放人的思想;它可以预见和指明社会的前进方向,提出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指引人们追求美好的未来;它可以动员和掌握群众,从而转化为变革社会的巨大物质力量。

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中国化的理论成果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次实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主要包括:毛泽东思想(精髓是“实事求是”,活的灵魂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邓小平理论(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世界的物质性

自然界中的事物是按照自身固有的规律形成和发展的,都有自己的起源和发展史,具有客观性,可见,自然界是物质的。自然界的物质性要求我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们的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服从自然,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构成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基本要素是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三者都是客观物质要素。这些要素的客观性,集中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握哲学上的物质概念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这一概念概括了宇宙间一切客观存在着的事物和现象(物质的具体形态)的共同本质,而不是指某一种具体的物质形态。

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运动与物质、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哲学上所讲的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它涵盖了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其内容既包括了所有变化(空间),又包括了一切过程(时间)。

物质和运动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是物质的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事物的相对静止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正确认识事物运动的规律性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世界上万事万物的运动都是有规律的;规律的存在和发挥作用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这就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要尊重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到事物内部,揭示事物的运动规律,并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正确认识意识

从意识的起源来看,它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从意识的生理基础看,它是高度发达的物质系统——人脑的机能;从意识的内容看,它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从意识的形式看,它主要是感觉和思维。物质世界是先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质是本原的,意识是派生的,物质决定意识。

人的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人们在反映客观世界的时候总是抱有一定的目的和动机,在实施行动前要预先制定蓝图、目标、行动方式和行动步骤。

意识活动具有自觉选择性和主动创造性: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是主动的、有选择的,它不仅能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能够追溯过去、推测未来,能够创造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能够通过实践把意识中的东西变成现实的东西,创造出没有人的参与永远也不可能出现的东西。

意识活动的这些特点表明:人通过意识活动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能够调节和控制人体生理活动。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指我们做事情要尊重物质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经过调查研究,找出事物本身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以此作为我们行动的依据。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①要做到尊重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找出规律作为行动的依据。

②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探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③要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把高度的革命热情同严谨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尊重客观规律离不开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既要反对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又要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思想。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是统一的。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与时俱进,就是我们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是实事求是的内在要求和前提;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目标和归宿。

实践的概念和特点

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物质性活动,它是一种变革物质对象的活动。

它有两层基本含义:

(1)凡是实践,都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物质性活动;

(2)实践是一种直接现实性活动,它可以把人们头脑中的观念的存在变为现实的存在。

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这是由实践的构成要素的客观性决定的,即实践的主体、实践的对象、实践的手段都是客观的。实践活动的过程具有客观性。实践活动的过程是物质相互作用的过程,这个过程及其结果是受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制约的);实践具有主观能动性(实践是有目的、有意识的能动性活动。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受意识支配的的,都是在认识指导下的活动。实践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在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自然界原本没有的东西;在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实践具有社会历史性(实践活动不是单个人孤立的活动,而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活动,实践活动具有社会性;实践活动是历史的发展着的,任何实践活动都要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是历史条件的产物)。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对认识起决定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在实践中完成。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这种反映只有在实践中,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完成。

(2)实践是认识的动力。实践总是不断提出新问题、产生新要求,推动人们去研究,从而获得新的认识;实践为认识活动提供认识工具,促进人的认识的发展;人们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从而推动认识的不断深化。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作为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必须具有把认识与客观事物连接起来的特征。而只有实践才具有这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特征。任何主观的东西都不具备这一特征,都不能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即使是科学理论,也不能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要回到实践中去。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才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真理及其属性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最基本的属性是客观性。由于人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同,知识结构、认知能力和水平不一样,对于同一事物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或者说形成多种不同的认识。但是其中只有一种正确的认识,即真理只有一个。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如果不顾过程的推移,不随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只是照搬过去的认识,或者超越历史条件,把适用于一定条件下的科学认识不切实际地运用于另一条件之中,真理就会转化成谬误。真理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了这个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真理和谬误往往是相伴而行的,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人们探索真理的过程中,错误是难免的。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确对待错误。

在实践基础上追求真理

追求真理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认识的反复、无限和上升的过程。

(1)认识的反复性。从认识的主体来看,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受到具体的实践水平和立场、观点、方法、知识水平、思维能力、生理素质等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从认识的客体来看,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变化着的,其本质的暴露和展现也有一个过程。这就决定了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认识的无限性。认识的对象是无限变化发展的;认识的主体是世代延续的;认识的基础(实践)是不断发展的。这就决定了人的认识是无限发展的。

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并不表明它是一种圆圈式的循环运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这就是认识的辩证运动规律。真理永远不会停止前进的步伐,它在发展中不断超越自身。那些经过实践反复检验的、已经确定的真理并没有被推翻,而是在不断向前发展。可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使我们不懈的追求和永恒的使命。

1.唯物辩证法的部特征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2.联系及其特征

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联系具有普遍性。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任何事物都处在联系之中,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孤立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联系具有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事物的联系可分为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自在事物的联系在人类产生以前就已经存在,当然是客观的。人为事物的联系是人类实践的产物,一经形成便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也是客观的。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们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联系具有多样性。事物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实际生活中,人们容易看到的是那些直接的、表面的和眼前的联系,而往往忽视了间接的、本质的和长远的联系,忽视了相互联系的中间环节。因此,把握联系的多样性,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事物具有重要意义。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件的,即使人们改变条件、创造条件的活动,也是有条件的。因此,我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要把握各种各样的条件,坚持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3.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的观点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整体与部分相互联系、密不可分。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要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要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4.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

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系统具有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势的基本特征。

掌握系统优化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它的每一个要素都不能单独具有的功能);要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系统的各要素总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方向发生作用的);要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整体功能不是部分的简单相加,整体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掌握系统优化方法要求我们用综合思维的方式来认识事物,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从整体出发,所各部分、各要素联系起来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的认识。

5.发展的实质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

6.事物发展的趋势

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新事物对旧事物进行了“扬弃”;在社会历史领域,新事物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新事物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人们对新事物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旧事物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

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进中有曲折,曲折中向前进。这就要求我们,要对未来充满信心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的幼芽,促使其成长壮大;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

7.事物发展的状态

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这要求我们,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要果断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8.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提供了理解一切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认识世界就是认识矛盾,改造世界就是解决矛盾。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9.矛盾的含义及其基本属性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是对立统一。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哲学上所说的“斗争性”包括了一切差异和对立。也就是说,矛盾双方只要存在差异,就会存在斗争或对立。

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不可分割。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10.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这要求我们要敢于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坚持一分为二,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不同事物有不同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矛盾,这种不同的矛盾形成了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两者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也是没有的。两者在一定场合可相互转化: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为特殊性。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就是在矛盾普遍性指导下,探索矛盾特殊性的过程。这一过程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1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及其辩证关系

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它对事物的发展方向和进程起决定作用;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要求我们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又要统筹兼顾,恰当处理次要矛盾。

1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及其辩证关系

同一矛盾包含着两个方面,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作为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两者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把握事物的性质,分清主流和支流。

13.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而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看到两点中的重点,而不是一点论,我们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1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列宁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解决问题的关键。

15.辩证否定观

辩证的否定就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辩证的否定既是发展的环节,又是联系的环节。辩证的否定,既不是简单地肯定一切,也不是简单地否定一切,而是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克服的是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内容,保留的是旧事物中积极合理的因素。辩证否定的实质就是“扬弃”。

辩证的否定观要求我们树立创新意识,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16.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与创新意识

辩证法是站在事物的前进和上升的立场上来看待事物的,认为现存事物既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又必然会走向灭亡。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革命的和创新的。

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与创新意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辩证法的革命精神和批判性思维要求我们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即密切* 变化发展着的实际,敢于突破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成规陈说,敢于破除落后的思想观念;注重研究新情况,善于提出新问题,敢于寻找新思路,确立新观念,开拓新境界。这是我们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关键。

17.创新的社会作用

(1)创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每一进步都是通过创新实现的。创新更新了人们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开辟出更广阔的劳动对象。

(2)创新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创新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是通过理论创新实现的。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这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

(3)创新推动人类思维和文化的发展。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18.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分歧

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主张,用孤立的观点、静止的观点、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就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19.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社会意识是指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决定社会意识的变化发展。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

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一方面社会意识的变化发展与社会存在不是同步的。从根本上说,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但它有时会落后于社会存在,有时又会先于社会存在而变化发展。另一方面,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先进的社会意识能促进社会存在的发展;落后的社会意识则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20.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及其规律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和矛盾运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和矛盾运动。

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力的变化发展,迟早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阻碍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表明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这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指一定社会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以及该社会的各种思想观点和社会意识形态。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一定社会的基本形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当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时,它促进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完善;当它不适合经济基础状况时,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和变革。当上层建筑为先进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它就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当它为落后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则束缚生产力发展,阻碍社会前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体现了两者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这就是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21.社会发展的实现方式

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发展的过程是曲折的。社会发展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在社会基本矛盾的不断解决中实现的。

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主要是通过阶级斗争实现的,阶级斗争是推动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但这一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它只能通过社会主义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加以解决。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改革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

22.人民群众及其作用

人民群众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1)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在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以及生产力的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群众,但从事脑力劳动的知识分子也起着重要作用)。

(2)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践是一切精神财富的源泉,人民群众不仅为精神财富的创造提供了物质条件,还直接创造了丰富的社会精神财富)。

(3)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通过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创造和改革社会关系,从而不断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人民群众既是社会革命的主体,也是改革的主体)。

23.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是:相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

群众路线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党的群众路线基本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民主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并成功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

24.价值观的导向作用

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是指一事物对主体的积极意义,即一事物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和功能。它涵盖了各个不同领域事物的价值,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普遍性。

人们在认识各种具体事物的价值的基础上,会形成对事物价值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这就是价值观。价值观属于社会意识,对人的行为具有重要的驱动、制约和导向作用。价值观对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价值观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和评价;价值观影响人们改造世界的活动);价值观对人生道路的选择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一个人选择什么样的人生道路、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是在一定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指导下进行的;价值观是人生的重要向导,是我们能否拥有美好生活的航标)。

25.人的价值

人的价值是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个人价值是指人的自我价值,即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社会价值是指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

人的价值就在于创造价值,就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奉献,即通过自己的活动满足自己所属的社会、他人以及自己的需要。人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又是价值的享受者。人生活在社会中,总是需要依靠社会创造的财富来满足自己的各种需要。一个人付出了心血和劳动,满足了社会和他人需要,同时,自己也能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得到社会对自己价值的承认,从而实现对自我的满足。

评价一个人的价值,主要看他的贡献。人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可以是对某个人或某个集团的贡献,但最根本的是对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事业的贡献。

26.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人们对事物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以及满足的程度作出判断,就称为价值判断。人们在价值判断基础上进一步作出的选择,就是价值选择。

各种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社会存在在不同人的头脑中反映的产物,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人们选择的目标能否实现,实现的程度如何,取决于人们的认识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就必须坚持真理,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走历史的必由之路。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

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具有社会历史性。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会因时间、地点和条件的变化而不同。因为随着时空的推移和条件的改变,一定事物的价值以及人们关于它的价值观念也会发生变化。把握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社会历史性,有助于我们正确评价历史和现实中的各种价值观念,防止简单化和片面化倾向;有助于我们的价值观念与时俱进,从而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进行正确的价值选择。

人们的社会地位不同,需要不同,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也就不同。在阶级社会中,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具有阶级性。面对同一事物或行为,不同阶级和阶层的人会作出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由于人们的阶级立场,利益出发点以及时间、地点和条件的不同,势必会产生价值冲突,做出不同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我们要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标准。当个人的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要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进行价值选择;当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要理解和尊重他人的正当选择。

27.人的价值的创造与实现

(1)劳动创造价值。在劳动和奉献中创造价值,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途径。人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创造价值;一个人在劳动中创造的财富越多,意味着他为满足社会和人民的贡献就越大,他自身的价值就越大。人只有在劳动中才能自由地彰显和发挥自己的智力和体力、意志和情感,从而实现和证明自己的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是创造人类美好生活,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

(2)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价值,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客观条件。个人是社会中的个人,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比较个人社会更带有根本性和决定性意义。社会提供的客观条件是人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强调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价值,并不否认追求人的个性发展。个性不应该表现为人的怪异和陋习,而应该表现于对他人、对社会的独特的贡献方式。

(3)在砥砺自我中实现价值,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实现人生价值需要人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需要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精神;需要努力发展自己的才能,全面提高个人的各方面的素质;需要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价值观。